电气学院2016级学习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17-11-07 点击数:

(本报讯:见习记者 赵晴)10月12日下午,在图书馆二楼报告厅,电气学院组织学习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以下简称《学生管理规定》)。学工处处长李世锋受邀亲自讲解文件要点,由电气学院分党委副书记佘珠花主持,电气学院200多名学生干部参加了此次培训。

电气学院2016级学生干部认真做好笔记,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宣传和落实《学生管理规定》精神,会后各班级组织开展以“学习《学生管理规定》”为主题的主题班会,并展开关于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籍管理、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奖励与处分等内容的讨论。大多数同学已基本了解文件精神,纷纷表示,争做一名知法、懂法、用法的优秀大学生和社会主义的可靠接班人,按照《学生管理规定》履行大学生义务和利用好享有的权利。



 

教育部41号令专题培训和主题班会,旨在以《学生管理规定》的解读为契机,提倡大学生自觉自发制定行为公约,培养主体意识。让学生尽快转变观念,以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能力以及大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意识和能力。

今后,同学们表示将以寝室和班级为单位,依据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文明班级公约、文明寝室公约,以进一步推进学院的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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