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规范复试过程与方式,我院按照学校研究生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领导与组织
复试工作在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的领导与组织下进行。学院领导、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教学秘书等相关人员参与复试工作。
组长:周龙
副组长:李春贵
成员:陈西曲、汪芳、陈为真、李战胜、李林、刘珏
二、 复试时间
1、资格审查
考生携带本人以下材料以及学校认为必要的其它材料,于3月22日(周二)上午8:30-11:30到电气学院报到,接受资格审查。地点在电气学院办公室。
① 复试通知单(资格审查时现场领取);
② 准考证;
③ 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 应届本科生:带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以及教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获取)。
往届毕业生:带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⑤ 3张一寸免冠照片及相关费用(其中复试费100元;体检费35元)。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2、体检
考生持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准考证等于报到当日上午8:30-10:30期间到常青花园校区校医院缴纳体检费进行体检。如当日上午来不及体检,可在第二日或第三日上午进行体检。未参加体检者一律不予录取。
3、复试
资格审查、体检完毕后,持《复试通知单》及身份证到报考学院报到参加复试。
第1批复试安排如下:
3月22日(星期二) 下午2:00点—4:00点 专业课考试
3月23日(星期三) 上午8:30点—11:30英语听力测试、综合面试
第二批及后继批次的复试流程,参照第一批复试执行 。
三、 复试方式
(一)专业课考试 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
1、专业课考试时间:3月22日(星期二)下午2:00—4:00
2、专业课考试地点:电气学院会议室528
3、专业课考试分值: 占复试成绩40%
4、专业课考试科目参考书:
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第3版),郑学坚,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10月
单片机原理及应用设计(第2版),胡辉,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4年2月
5、专业课考试重点(内容涵盖:电路、自动控制原理、微机技术、单片机原理和电气控制技术)
(二)英语听力测试 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1、时间:3月23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
地点:电气学院会议室会议室610
分值: 占复试成绩20%。
2、 方式:
①主考老师就考生的背景提问,考生做简要回答,约1分钟;
②主考就考生发言提问,双方进行交谈,约3分钟。
③按以下四方面标准对考生进行评分:
分数 |
听力理解准确程度 |
语音及语言准确性 |
话语连贯性 |
语言流利程度 |
4-5分 |
准确地把握了听力材料的主要内容,并正确理解了作者观点 准确理解主考提问 |
语音清晰,词汇使用准确、丰富,语法基本无误 |
紧扣主题,观点鲜明,有逻辑地自我表达 |
语言流畅,
衔接自然 |
3-4分 |
基本把握了听力材料
的主要内容,并大致理解了作者观点
基本理解主考提问 |
语音不妨碍理解,词汇和语法使用偶有错误,但不影响表达大意 |
能够围绕主题较清楚地表达观点 |
偶有停顿,
不妨碍表达 |
2-3分 |
听懂了材料的部分内容,但对作者观点把握不准确
对主考提问理解有偏差 |
发音有缺陷,一定程度影响交际,词汇、语法使用时有错误 |
能够做与主题相关的发言,但缺乏逻辑联系 |
经常停顿,只能用残缺的句子表达 |
2分以下 |
基本没有听懂材料内容
不能听懂主考提问 |
发音妨碍理解 |
表达混乱,离题 |
只能偶尔说出个别单词,无法连接成句 |
4、将以上四项得分累加即为考生听说测试总分,按等级评分标准如下:
等级 |
得分 |
等级描述 |
优良 |
16-20分 |
能熟练地应用外语听说技能准确地获取信息和流利地自我
表达 |
良好 |
12-16分 |
能应用外语听说技能获取信息大意和较清楚地自我表达 |
一般 |
8-12分 |
能应用外语听说技能获取一定的信息和简单地自我表达 |
差 |
8分以下 |
外语听力较差,且缺乏口头表达能力 |
(三)综合面试 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
1、综合面试时间:3月23日(星期三) 上午:8:30点—11:30点
面试地点:电气学院会议室610
综合面试分值: 占复试成绩40%。
2、 综合面试方式: 每个考生面试时间5分钟。
(四)同等学历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加试。
1、同等学历加试科目参考书:《自控原理》(第四版),胡寿松,科学出版社,2004
《微机原理与应用》(第三版),郑学坚,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2、同等学历加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四、复试结果及总分排序
1、复试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由复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统一计算出复试成绩。
2、复试的任何一个部分结果为不合格或低于60分,该考生的复试结果直接为不合格,不再参与复试结果计算及入学总成绩排序。
3、按照《武汉轻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的规定,初试、复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按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