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全体研究生:
按照《武汉轻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轻工大行发[2014]46号)要求,为做好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保申请、评审、发放工作有序进行。
二、评审原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申请、评审要始终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要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进行公示。不得在小范围内“暗箱操作”,不得由个别人指定学生。
在评审前,要将国家、省和学校的评选办法宣传到所有研究生和每一个参加评审的老师,让学生和老师都清楚评审条件、评审程序、投诉办法,公示期间要保持咨询、投诉渠道畅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参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工作的监督。
三、评审办法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武汉轻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轻工大行发[2014]46号)执行。本次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良好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2018级研究生按照上述文件评选;
3、2017级和2016级研究生拟推荐名额如下,最终名额以实际评定为准。
学院 |
2017级和2016级参评人数 |
一等 奖学金 |
二等 奖学金 |
三等 奖学金 |
食品学院 |
129 |
13 |
26 |
90 |
生工学院 |
72 |
7 |
14 |
51 |
化环学院 |
36 |
4 |
7 |
25 |
动科学院 |
47 |
5 |
9 |
33 |
机械学院 |
31 |
3 |
6 |
22 |
电气学院 |
15 |
2 |
3 |
10 |
数计学院 |
33 |
3 |
7 |
23 |
土建学院 |
32 |
3 |
6 |
23 |
经管学院 |
103 |
10 |
21 |
72 |
马 院 |
22 |
2 |
4 |
16 |
外 院 |
5 |
1 |
1 |
3 |
艺传学院 |
2 |
0 |
0 |
2 |
医护学院 |
31 |
3 |
6 |
22 |
合 计 |
558 |
56 |
110 |
392 |
4、学院评审及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0月29日(需公示3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
(一)各学院需报送的材料包括: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汇总表》(见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程序情况备案表》(见附件2)纸质版。
另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由学院存档备查。
(二)报送时间:2018年10月29日
联系人:汪娴
联系电话:027-83913149
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