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和创新团队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0-21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和创新团队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计划项目

(一)申报指南

1、申报基本条件:

1)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2)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

3)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

4)项目负责人应是一线在职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

2、项目类别

1)青年人才项目 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较强,为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而申报的项目。该项目鼓励跟踪学术发展前沿,鼓励在交叉、边缘和新兴学科领域进行探索。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8011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该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2万元,软科学类1万元。

2)重点项目 选题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较强,研究目标明确,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岁(197511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该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4万元,软科学类2万元。

3)指导性项目主要面向有经费来源的科研项目,省教育厅纳入科研项目计划管理,不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年龄应不超过45岁(197011以后出生)。

二、申报注意事项

1、青年人才和重点类项目总经费统一填写为省教育厅项目资助额度的二倍,指导性项目的学校配套经费统一填写为0.5万元。

2、已获得国家或其他省部级项目(包括省教育厅其他各类项目)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得将一个项目分成若干子项目供多人申报;已主持省教育厅各类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项目结题将严格按照申请书预期成果进行审查,数量不足、质量不够的不予结题。对于未标注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及其编号的项目成果,或同时标注本项目以外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的,项目结题时将不予承认。

3、申报项目应在个人申报、学院(部)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各学院(部)申报限额为重点项目2项,青年项目3项,各类项目申报限额指标原则上不能调剂使用。

4、申报材料为纸质材料一式2份,汇总表1份(见附件1,汇总表需盖学校二级单位公章)及电子档。上述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11915:00,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通过校内评审的项目,科技处将统一分配用户名和密码,由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同时上传至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http://gxkj.e21.edu.cn/xmgl/login.php)和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其中涉及项目申请人、参与人签名、专家评审打分表、推荐意见单位盖章的有关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彩色扫描上传。网上申报完成时间为112315:00

二、创新团队项目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创新团队应是具有创新能力或创新潜力的研究群体。其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研究内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集成、工程化研究、新产品开发、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前沿研究等。

2.创新团队应以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或省级重点学科为依托,具备比较好的工作条件。

3.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本校全职的优秀中青年专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

3年曾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计划项目,或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

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治学严谨。

4.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为5人左右。核心成员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对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

5.创新团队应是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对简单拼凑的团队不予支持。

6.创新团队能够自筹所要求的资助经费。

7.承担省教育厅各类项目仍在研的和现任省教育厅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不得作为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申报。已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创新群体项目或其他同类项目的团队不得申报。

8.创新团队可申请资助经费限额20万元。

二、申报限额

拟申报的学院(部)限推荐2项。

三、申报程序

1.拟申报的学院(部)需在201511915:00前将《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申请书》(见附件2)、汇总表各一式一份(含电子档)报送至科技处。

2.待校审通过后再报送《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申请书》(一式三份及电子档)至科技处。

附件:

12016年度科研项目相关附件

22016年度创新团队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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