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下午,电气学院在院528会议室召开全院教师大会,学习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院党总支书记黄海林对《意见》进行重点解读,周龙院长主持会议。
会上,黄书记着重强调了《意见》中规定的高校教师不得发生的七种情形,即“红七条”,并告诫大家:国家从立法的角度对高校教师的师德规范做出了明确规定,谁触犯了“红七条”,谁就会受到法律的惩处。黄书记还要求大家会后要继续学习文件内容,领会《意见》精神,坚守师德红线。
《意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9月9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大力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高校教师队伍,并针对高校教师中失德失范严重现象而适时制定的,它的出台意味着高校师德建设将全面推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