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轻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研究生政审和档案办理要求如下。
一、拟录取考生政审工作
1. 思想政治审查
各招生学院负责对拟录取考生进行全面的思想政治审查。考生可先行下载电子版《人事调档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彩色打印后到相关部门办理。表格见通知附件1和附件2。
2.工作要求
往届考生人事档案(单位密封,需要盖骑缝章,考生不能查看)必须于2024年6月10日前通过EMS邮寄至拟录取学院。应届本科考生待毕业时将全部在校期间的学籍档案归档后一并调来我校。截止日期以投递邮戳为准,本人保留好EMS单号备查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本人或单位6月10前邮寄至本学院。
收 件 人:胡老师,18855217627
地址及邮编: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环湖中路36号 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430023。
3.其它注意事项
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应当在入学前转入学校,逾期不转的,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全日制非定向和定向考生由学校统一安排宿舍;非全日制定向考生如需申请校内住宿,需提前向学院申请。
二、党员、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考生组织关系按以下规定办理:
1.党组织关系转接
党员组织关系在湖北省外的:须持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转入,介绍信抬头称谓应填写“中共武汉轻工大学委员会”,介绍信中去处栏应填写“中共武汉轻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委员会”。可以网转的,请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转接,接收党组织同上。
党员组织关系在湖北省内的:一般不接收纸质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接收党组织名称为“中共武汉轻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委员会”或“中共武汉轻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新生党员入学后应及时向所在党支部报到,并将《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等材料交至各学院党委,待学院党委完成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后,统一办理转入手续。
2.团组织关系转接
28岁及以下的团员,由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申请转入“武汉轻工大学电气学院团委”,具体是“电气学院研究生团支部”。新生入学后待学院党委完成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后,统一办理转入手续。
三、、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还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附件1:《人事调档函》
附件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