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21-04-06 点击数:

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开展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学校《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完全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轻工大行发〔201733号)和《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轻工大普教〔201458号)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关于做好2020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转专业报名要求

(一)申请条件:同时符合以下1-4项条件,方可申请跨学院转专业,并需参加转专业综合考试;同时符合以下1-3项条件,且具备5-8项条件之一者申请转专业,按《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第十四条规定办理。

1.思想品德优良,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2.2020年入学的本科学生(含中外合作项目)。

3.第一学期所有课程(含重考后成绩)全部合格者。

4.因学生个人原因,转入其他专业后更适合其发展的。

5.因生理缺陷申请转专业者,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由校医院复审。

6.在某一专业领域有特长申请转专业者,需提供能证明所申请专业特长的相关证明材料。

7.因学生个人原因,从高分专业转出,转入到高分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的(高分专业指的是我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8.父母属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资格认定由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精神,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本院各专业本科生申请转入艺术类专业。

2.艺术类专业与中外合作项目录取者申请转入本院各专业。

3.低批次录取专业录取者申请转入我院高批次录取专业(2020年各专业招录批次见附件1)。

4.我院各专业作为高水平运动员被录取者申请跨学院转专业。

5.参加文科高考的学生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

6.其他不允许转专业的情形。

二、转专业名额

(一)转出人数

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各专业(类)转出学生人数和跨学院转出学生人数如表1所示。

1


转出学生总人数

跨学院转出学生总人数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34

23

自动化

28

19

电子信息类

60

40

(二)转入人数

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院各专业具体情况,我院各专业接受转入人数如表2所示。

2


可接受转入学生人数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30

自动化

30

电子信息类

60


三、转专业工作程序

(一)学生递交转专业申请

412-25日,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操作方法参考《教务系统转专业操作指南(学生版)》)。逾期不予补报。

(二)转出资格审核

430前,学院根据转专业报名要求、转出人数限额和转专业实施方案,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将符合资格的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

(三)跨学院转专业转入初审

学院根据教务处确定入围名单对于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定,资格审定之后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将通过笔试和面试的申请转专业学生做为同意接收建议名单,并在教务系统中提交审核意见(时间要求另行通知)。同时将建议名单报学校教务处。

(四)办理转专业手续

经学校教务处复审确定名单、公示无异议,并由学校发文公布同意转专业学生到原所在学院领取《武汉轻工大学学生学籍异动表》,按学籍异动程序办理转专业手续,转入电气与电子工程院。学院统一将转入学生的学籍异动表交教务处存档备查。

四、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

(一)成绩管理

.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课程,按课程性质与课程类别依据学校相关文件政策分类认定课程学分。若学生2020-2021学年在原专业如未修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第一学年必修课程,学生必须在转专业后进行补修。

.学生申请转入专业大类,在专业分流时学分绩点必修课程按转入专业进行计算、选修课程按转专业前后两个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分段计算,汇总统计。

3.自愿申请转入相应专业下一年级学生,其在原专业已修课程学分置换按《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课程学分置换管理办法》(轻工大普教[2018]3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毕业和学位审核要求

凡转如我院各专业者,其学位审核条件按学校的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执行。

五、其他

学生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也不允许第二次转专业。


附件:

1.教务系统转专业操作指南(学生版)

2.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转专业拟转出学生汇总表

3.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转专业拟转入学生汇总表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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